“迁安市市长质量奖”开始申报

2018-09-06 16:06:10 来源:迁安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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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追求卓越绩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迁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强办”)起草发布了《迁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设立迁安市最高质量荣誉奖项——迁安市市长质量奖,有效期五年。

    2018年8月22日起,质强办组织开展2018年度“迁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该奖项设置为团体奖和个人奖,在迁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的单位和京津产业转移入迁企业;在迁安市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根据自愿的原则均可以申报,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按要求填写《迁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由推荐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

    申报工作截止到 2018年9月14日,市质强办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团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媒体公布。

责任编辑:邢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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