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171号)中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5266元的公布,迁安市社保局从2017年8月1日开始征收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四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分别为39159.6元(省社平工资300%)、26106.36元(省社平工资200%)、13053.24元(省社平工资100%)、7831.92元(省社平工资60%)。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当年完成,不允许跨年度缴费。参保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和银行卡到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缴费申报(申报时间为8月到12月底),并到地税局划卡缴费。